全家便利商店(新城望海店)大夜班正職
1.接受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2.陳列商品、清潔櫥窗、維持營業場所的整潔與美觀 3.向顧客說明貨品的性質、特徵、品質與價格 4.在成交後,包裝商品、收取款項、交付商品、開發票或收據,完成交易手續 5.在當天結束營業前,統計銷售情形、盤點貨品存量及撰寫當日業務報表
居服督導-花蓮縣新秀區
......長照2.0 居服業務....... 1.個案開發、居家服務派案 2.個案服務及服務紀錄撰寫 3.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4.個案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連絡 5.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6.居服員人力調派,督導,溝通與協調 7.居服相關評鑑/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8.社區資源開發與連絡,與在社群單位溝通,協調,合作 9.行政事務執行(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核銷..等) 10.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鷹架工(有經驗者佳)
1.熟悉金屬建材結構特性,完成鷹架搭建工作 2.操作手工具與小型機具進行金屬結構組裝 3.解讀並應用建築法規和安全標準施工 4.進行鷹架高空作業,確保結構穩定與安全 5.清理工地現場並協助施工後整理作業 6.維護和檢查金屬結構穩定,確保施工品質 7.遵循安全規範與團隊合作完成施工任務
民診聘雇西藥藥師2名(職缺民聘四,起薪年薪屆於87萬6,600元~104萬3,883元),歡迎應屆畢業生
工作內容:中西藥門急診及住院藥事作業、藥事照顧業務(依藥師興趣及專長選擇)、藥品庫存管理作業、藥物資訊及諮詢作業、化療及TPN作業、其他行政庶務及科內交付任務,可接受大(小)夜、假日值班者優先。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藥師朋友放慢腳步悠遊花蓮,工作旅行最佳選擇,暢遊花東美景美食,不再人擠人,慢活放鬆遠離緊張忙碌的工作氛圍。 二、本院臨近花蓮市中心(5公里),週邊有家樂福、統冠超市、屈臣氏及著名北埔每日夜市(1公里內),並臨近著名景區「七星潭」,生活不僅便利,假日旅遊休閒更是方便。 三、若是符合PGY訓練資格藥師,本院提供完整PGY訓練課程,並依學習意願安排長照、ADR、跨領域…等藥事照護課程。 四、薪資及勞動條件: 起薪年薪約87萬6,600元~104萬3,883元: (一)底薪、獎金及年終1.5個月底薪約87萬6,600元〔不含值(加)班〕,每年職等調升1級(月薪增加1,110元/級),最高升至12級年薪約104萬2,110元) (二)依勞基法規定平假日加班可選加班費或補休;倘每月3天小夜及大夜、每月1天假日值班,均選擇加班費計算: 年薪約104萬3,883元,最高升至12級年薪約123萬9,105元。 五、提供免費單身宿舍。 六、婚、喪、產、病假及慰勞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服務滿半年以上3天特別休假,另享特別休假補助費(1,600元/天)。 七、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院方提撥薪資6%)。 八、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優惠,每年免費員工體檢乙次。 九、執登及公會年費費用全由醫院負擔;院內提供免費教育訓練;依科內需求、藥師興趣及專長可派至臺北三總及各大醫療院所接受專精訓練;文章發表享有獎助金。 應徵條件 1.政府立案之藥學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須具備藥師證照,應屆藥學系畢業生可待照1年,待照期間以聘二等1級起薪。 3.其他:具藥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招聘完成止(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應徵方式: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藥師證照影本、良民證、體檢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梅毒)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臨床藥劑科蕭總藥師收,請註明應徵藥師,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收。 考試內容 一、筆試:總分100分,80分合格 二、面試:總分100分,80分合格 三、出題範圍:舉凡有關藥師專業科目之內容。 錄取標準:筆試及面試成績各達80分以上者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工作地點:花蓮 上班時間:應試完畢另行通知
精神科聘五主治醫師
工作內容:門急診(含病房值班)、急慢性、日間病房及機構巡診、司法精神鑑定、兵役體檢、居家治療、執行衛福部相關計畫。 薪資福利 1.雇用薪資(月薪)53760/月(另加績效獎金、獎金上限349,000元) 2.享三節獎金及年終獎金。 3.員工健檢、生日禮券、工作期間於本院就醫享有員身份優惠 4.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1.報名資格條件:醫學系畢業、具精神科專科醫師證照。 2.意者請盡速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經歷證件、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檢表(一般勞工體格項目,包含3個月內之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麻疹抗體、德國麻疹抗體及水痘帶狀疱疹病毒抗體、糞便檢查(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寄生蟲))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人事室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3.新進僱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試僱用。 4.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民診聘雇西藥藥師2名(職缺民聘三,起薪年薪可達95萬元),歡迎應屆畢業生
工作內容 中西藥門急診及住院藥事作業、藥事照顧業務(依藥師興趣及專長選擇)、藥品庫存管理作業、藥物資訊及諮詢作業、化療及TPN作業、其他行政庶務及科內交付任務,可接受大(小)夜、假日值班者優先。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藥師朋友放慢腳步悠遊花蓮,工作旅行最佳選擇,暢遊花東美景美食,不再人擠人,慢活放鬆遠離緊張忙碌的工作氛圍。 二、 本院臨近花蓮市中心(5公里),週邊有家樂福、統冠超市、HOLA及著名北埔每日夜市(1公里內),並臨近著名景區「七星潭」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活不僅便利,假日旅遊休閒更是方便。 三、 若是符合PGY訓練資格藥師,本院提供完整PGY訓練課程,並依學習意願安排長照、ADR、跨領域…等藥事照護課程。 四、 薪資及勞動條件: 起薪年薪約88萬4,151元~95萬9,991元: (一)底薪、獎金及年終1.5個月底薪約77萬4,735元,每年職等調升1級(月薪增加710元/級),最高升至12級,年薪約88萬6,710元) (二)依勞基法規定平假日加班可選加班費或補休;倘每月3天小夜及大夜、每月1天假日值班,均選擇加班費計算:起薪年薪約88萬4,151元~95萬9,991元。 (三)另有大夜包班津貼,每月上滿120小時可額外再領約8,150元。 五、 提供免費單身宿舍(110年2月重新整修啟用)。 六、 婚、喪、產、病假及慰勞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服務滿半年以上3天特別休假,另享特別休假補助費(1,143元/天)。 七、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院方提撥薪資6%)。 八、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優惠,每年免費員工體檢乙次。 九、 執登及公會年費費用全由醫院負擔;院內提供免費教育訓練;依科內需求、藥師興趣及專長可派至臺北三總及各大醫療院所接受專精訓練;文章發表享有獎助金。 應徵條件 1.政府立案之藥學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須具備藥師證照,應屆藥學系畢業生可待照1年。 3.其他:具藥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招聘完成止(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應徵方式: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藥師證照影本、良民證、體檢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梅毒)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臨床藥劑科張志綱總藥師收,請註明應徵藥師,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收。 考試內容 一、筆試:總分100分,80分合格 二、面試:總分100分,80分合格 三、出題範圍:舉凡有關藥師專業科目之內容。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各達80分以上者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第二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應試完畢另行通知
善牧兒童之家(花蓮)-保育員
1.安置兒童家園全日生活照顧(需輪值日、夜班)。 2.配合家園方案活動執行。 3.家園家務工作的分工及管理。 4.對兒童服務有耐心及熱忱。 5.協助志工資源的運用。
ez專業快速剪髮美髮設計師(花蓮店)
為顧客提供快速剪髮(快剪)服務,著重專注剪髮+活潑熱誠的服務態度。保障底薪,超過基本業績享有50%抽成。享有勞、健保,年資獎金。 客源穩定環境舒適,熱情歡迎美髮設計師的加入。
【花蓮縣新城鄉】新秀公共托嬰中心短期代理托育人員
1.提供嬰幼兒日常生活(如:飲食、大小便等)的照顧,並保護其安全 2.教導嬰幼兒良好的基本生活習慣,包含自理飲食、衛生習慣等基礎生活技能 3.嬰幼兒發展階段學習活動安排及陪伴 4.告知並與家長共同討論嬰幼兒的需求與發展 5.保持中心環境整潔,並為嬰幼兒善後
美髮設計師 / 設計助理 / 學徒(花蓮縣新城鄉)
全新引進快剪專門店,我們不洗ˋ不染ˋ不燙,只為做好專業的剪髮服務,不需為業績操煩,不必為沒穩定的客源而苦惱,潔淨的環境,電腦化的設備,適用者享培育新人獎金,月休8~9天。
內外科病房護理人員數名,儲備數名
工作內容: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0,410~48,58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 1000 元。 十二、 提供 外縣市人員 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 十四、 其他 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 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 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 應徵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體檢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梅毒)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婦產科技術員2員
工作內容 1. 婦產科各項檢查前後衛教諮詢及注意事項提醒。 2. 婦產科門診相關檢查業務。 3.產房,產後婦產科,嬰兒室臨床護理工作 4.負責婦產科相關事務 備註:依照科部內發展業務需求調整及進修課程參與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一、月薪 40,410起,不含獎金及值班費及休假獎金 二、享三節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 年終獎金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備註:試用期為三個月 工作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及門診診區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國內外護理專科以上學歷 (4)具護理師執照。 2、 優先錄取條件: (1)婦產科臨床經驗1年以上之護理師,取得護理師證書或者超音波證書或者可參加培訓簽約者佳。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個人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三、良民證 。 四、護理師執照(證書)。 五、工作經歷證明。 六、體檢表:6個月內一般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梅毒試驗VDRL、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加護病房護理人員數名,儲備數名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0,410~48,58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114年度「嚴重情緒行為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及早期精神病介入改善計畫」計畫職能治療師1名
工作內容 1. 依個案需要,提供特別門診個案及早期精神病個案職能治療服務(含評估及報告撰寫)。 2. 提供外展服務機構個案職能治療、機構工作人員或照顧者衛生教育及教育訓練。 3. 其他與本計畫有關之職能治療相關服務。 4. 配合衛福部及管理中心時程(例如協辦課程、督訪、考核)。定期蒐集並通報指標執行,完成期中,期末報告。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享勞、健保,年終1.5個月 60,000元/月*12+1.5(年終)=810,000(以上幣制以新台幣計算,實際薪資依到職日按比例計算)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報名資格條件:具臨床職能治療師執照。 2.具計畫撰寫經歷及統計資料初步分析能力者。 3.具精神科工作經驗尤佳。需自備交通工具。 4.意者請盡速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經歷證件、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檢表(一般勞工體格項目,包含3個月內之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麻疹抗體、德國麻疹抗體及水痘帶狀疱疹病毒抗體)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人事室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5.新進僱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試僱用。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6.迴避進用規定: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 1. 個人履歷表及良民證。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3.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一般勞工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考試內容 面試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收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血液透析室護理人員數名,儲備數名
工作內容:臨床透析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0,410~48,580元。 二、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 三、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透析等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求才期間:即日起 應徵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花蓮 上班時間:另行通知
雇二等個案管理師(A個管)1名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 工作內容 1. 長照十年2.0新城鄉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個案管理業務。 2. 長照十年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執行、評鑑及經費核銷等行政業務。 3. 其它臨時交付任務。 工作待遇 1. 薪資35,870元/月。 2. 每月績效獎金(依個案服務量計算給予)。 3. 享醫勤獎金。 4. 享每年年終獎金。 5. 享休假補助費、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6.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自即日起至適用人員進用止 考試時間:114年3月5日(星期三)0900時 考試內容: 1.筆試:總分100分(50%),75分(含)以上合格 2.面試:總分100分(50%),75分(含)以上合格 考試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1樓A單位會議室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並需完成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Level 1以上): (一)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具有1年以上長照經驗。 (二) 碩士以上相關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具有1年以上長照經驗。 (三)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有2年以上長照經驗。 (四)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具有2年以上長照經驗。 (五) 具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六) 護理科或老人照顧科高職畢業,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七) 具專門職業證書如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 違反國籍法規定。 六、 迴避進用規定: (一)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及良民證。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 3. 長照相關工作或服務經驗證明文件。 4. 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Level 1或以上)學習證明。 5.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明(無則免附)。 6.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一般勞工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聘四等婦產科專科護理師1~2員
工作內容 1. 婦產科臨床業務 2. 負責婦產科相關事務 3. 協助產房,產後婦產科相關工作 備註:並未來依照科部內發展業務需求有所調整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一、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薪資為 51,200元起,不含獎金及值班費及休假獎金 二、享福利金於三節發放(隨醫院業績浮動) 年終獎金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工作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及分院 求才期間:即日起至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 國內外護理專科以上畢,大學尤佳 2、 優先錄取條件:專科護理師證書。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三、 良民證 。 四、 專科護理師證書。 五、 工作經歷證明。 六、 體檢表:6個月內一般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梅毒試驗VDRL、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物理治療師1名(正職)
工作時間 : 週一至週五0800-1700 周六視業務需求輪值(08:30-12:00); 報到時間可議。 工作內容 一、 物理治療臨床工作: 骨科物理治療:門診、住院、PAC 神經物理治療:門診、住院、PAC、Bedside 其他業務:機構支援、兒童物理治療、ICF鑑定、輔具評估、衛教宣導等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 月薪:職等聘三等45,380元/月(年薪約:60~70萬元/年);應屆畢業生已確定考上但尚未取得執照前以聘一等計薪(40,410元/月)。 二、 享福利金、年終獎金、生日禮金。 三、 依勞基法投保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及假日、補休及加班費申請。 四、 依勞基法規定,享特休假及另予休假補助費。 五、 依臨床業務需求,補助在職進修專業課程費用。 六、 公會常年會費過試用期後,由醫院全額支付。 七、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八、 本院提供外縣市工作人員申請單身宿舍,僅負擔冷氣使用費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一、筆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出題範圍:骨科物理治療及神經物理治療、臨床實務情境題 二、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三、筆試及面試皆合格者,依分數排名,第一名為正取,第二名為備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 需具備物理治療師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於試用期滿前繳交證書。 2. 工作經驗不拘,誠摯歡迎應屆學弟妹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物理治療師證書 四、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梅毒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1.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2.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