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行政專員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收發、記錄、審核及彙整交易產生之原始憑證並製作傳票 2.財務報表編製、日常帳務登打 3.審核各項費用支付之發票、單據及相關帳務處理 4.配合會計師查帳的前置作業及相關稅務申報作業 5.所得與二代健保申報 6.其他主管交代事項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月薪新台幣33,593元。享勞、健保、生日禮金、考績獎金、三節禮金、工作獎金(1.5個月,年度結算時需仍在職,且依在職月數核算)。試用合格者予以聘任,試用不合格者不予聘任,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等,必要時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可排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男女不拘,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會計系畢業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三)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考試科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50% (1)自傳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最高學歷各學年成績單。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六、口試甄選時間: 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八、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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