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偽造下班記錄 員工毫無加班費補休
28歲的Peggy,前一份工作在專門接陸客團的旅行社擔任訂房業務,薪資約25K,面試時主管告知是周休二日,但實際上卻是隔周休禮拜六,等於每個月要多工作2天,此外每天工時含加班竟長達12小時,而且總經理特助還會在6點幫全體員工打卡,偽造下班打卡紀錄,還得繼續留在公司處理公事,為此感到憤怒與無奈。 Peggy說,負責訂房業務常常會因天候及各種人為突發因素,客人會要求更改訂房內容或餐點,因此下班後仍會不斷收到老闆及客戶的line訊息,且要求一定要即時回覆處理,對於責任制的隱形加班狀態,感到身心俱疲。 Peggy提及,接待陸客團若確定來台後,自己必須在前一天至機場送資料,需要搭客運往返桃園機場,通常是接近下班時間,來回一趟3小時,又不得不執行送件,就會耽誤到下班時間。若是週末有貴賓來台,員工還要被安排到機場送花圈當啦啦隊,但週末及平日加班,公司都不會給加班費或是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