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臨床心理師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資格條件】 (面試時攜帶(1)學歷、(2)相關專業證書、(3)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正本核驗,email履歷時同時附上以上資料掃瞄檔至1360p@hosp.nycu.edu.tw)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碩士以上臨床心理系所畢業。(如未提具,視同缺件) (二)證書:具臨床心理師證書。(如未提具,視同缺件) 【二、注意事項】 (一)應徵方式: 1.登入存檔成功,系統自動發送履歷應徵(請於自傳內註明-「OOO(姓名)應徵-約用臨床心理師(精神科)」。 2.登入步驟:https://www.hosp.nycu.edu.tw/index/recruitment/recruit.html->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填寫線上履歷(應徵)->招募職缺應徵(畫面上方)->點選職缺->我要應徵(畫面右方)->存檔成功->履歷送件。 3.如遇系統無法使用,請使用本院約用人員資績簡述表word檔(下載路徑:上述連結網址->資料下載->約用人員簡述表),檔名為「OOO(姓名)應徵-約用臨床心理師(精神科)」。 4.無法登入系統履歷或email者,亦可掛號郵寄書面資料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林小姐收。 (二)列入候選名單者,由本院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予撤銷錄用資格,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商洽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當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1.體格檢查及任用規定 一般體格檢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21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本院新進人員於錄取通知後,應至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報到時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辦理報到,必要時得經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則廢止錄取資格。 2.本院新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a.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一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確實不適合從事所應徵之工作。 b.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經本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不堪勝任職務,得由本院決定任用或其調換工作。 c.如為身心障礙進用者,不受上述限制之規定。 【本院簡介】 1.為宜蘭地區唯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共享教育研究資源,目前為區域教學醫院,配合新建二期工程,朝(準)醫學中心邁進。 2.本院位於宜蘭市中心,生活機能便利及交通發達: (1)食: 蘭陽院區:院內設有全家便利商店,正門旁設有萊爾富便利商店、清心福全飲料、85°C咖啡蛋糕店、全聯超市、喜互惠超市 新民院區:正門旁設有全家、7-11便利商店,遴近中山路(美食商店林立)、南館傳統市場、喜互惠超市 (2)衣:醫護人員依本院規定提供制服 (3)住:醫護人員、未設籍宜蘭縣者,依本院規定申請宿舍 (4)行: ●本院設有汽車、機車停車場,員工享有優惠 ●二院區備有接駁車(每小時一班),免費搭乘 ●宜蘭轉運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2分鍾) ●台鐵車站-宜蘭站(蘭陽院區正門對面步行5分鍾) ●宜蘭勁好行公車(正門即可搭陳-751/752/753/755/772/772A/791/793/795) (5)育: ●新民院區:本院圖書館,與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共享圖書資源 ●蘭陽院區:鄰近宜蘭市立圖書館(位於側門出口) ●本院全新托嬰中心,另鄰近黎明國小、宜蘭國小、中山國小、中華國中、復興國中 (6)樂:宜蘭夜市、新月百貨廣場、家樂福賣場、爾本購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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