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專任行政專員1名(總務/出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一)工作內容: 1. 公文收發、繕校。 2. 財產管理、採購。 3. 銀行帳戶管理、出納業務、收據開立管理。 4. 各項會議、活動協助。 5. 稅務登載、申報。 6. 郵務處理。 7.其他交辦業務。 8.本職務除文書作業外,需出外勤遞送公文、跑銀行郵局。 電腦專長: 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月薪新台幣33,593元,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新北市土城區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特殊狀況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可排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具有會計相關背景者尤佳) (二)男女不拘。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五) 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方式(檢附):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 (一)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二)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三)應含「自傳」「書面資料」。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應徵資料送(寄)至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口試及公布取時間:報名文件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項目: (一)自傳(50%)規格-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備註:自傳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佔總分50%) 七、甄選時間: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未通過者不在通知。 八、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林主任 電話:(02)227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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